一、明确房产归属需依据离婚文书(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法院生效判决书/调解书)确定房产最终归属方,该方为合法产权人。二、办理产权过户(若原登记为双方共有)1.准备资料:离婚文书(需备案/生效)、离婚证、双方身份证、原房产证、不动产登记申请表;2.办理流程:至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资料,将房产登记至归属方名下。三、卖房交易手续1.签订合同:产权人(归属方)与买家签订书面房屋买卖合同;2.资料准备:过户后房产证、产权人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离婚证/离婚文书)、房屋测绘报告(如有);3.税费申报:按当地政策缴纳个税、增值税等税费;4.过户登记:买卖双方至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上述资料及合同,完成产权转移。补充注意若房产有抵押(如房贷),需先还清贷款解押(或与买家协商转按揭,需银行同意),解押后方可办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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