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与邻接权存在以下区别:1. 主体不同:著作权主体是作品的创作者如作者等;邻接权主体主要是作品传播者像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等。2. 客体不同: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本身比如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邻接权的客体是传播作品过程中产生的成果像表演、录音录像制品、广播电视节目信号等。3. 权利内容不同:著作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等多项权利;邻接权主要包括表演者权(如表明身份、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等权利)、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如复制、发行、出租等权利)、广播组织权(如播放、转播等权利)。4. 保护期限不同:著作权中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发表权及其他财产权的保护期一般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邻接权的保护期限通常较短如录音录像制品的保护期为五十年。5. 权利产生方式不同:著作权依创作完成自动产生;邻接权通常以传播行为的发生而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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