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劳务公司(劳务派遣单位)需同时满足一般公司设立条件及劳务派遣特有法定条件,具体如下:一、一般公司设立条件1.具备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名称、固定住所、公司章程;2.经营范围明确包含劳务派遣相关内容;3.股东(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认缴出资额记载于公司章程(无实缴强制要求)。二、劳务派遣特有法定条件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认缴制,需明确章程记载);2.拥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及办公设施;3.制定符合《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含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核心条款);4.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后续许可要求完成工商登记后,需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取得许可后方可开展劳务派遣业务。注:部分地区可能对经营场所面积、人员配置有细化要求,需结合当地规定补充落实。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