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还经常住在一起,不属于婚姻关系,属于同居关系。离婚后,双方均有结婚自由的权利,是可以选择再在一起的。法律上也有规定,男女双方离婚后可以自愿选择复婚。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定婚姻关系的行为就是复婚。如果离婚后当事人双方不经复婚登记,私下同居,不能取得合法的夫妻身份,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离婚后私下又在一起共同生活,时间久了产生矛盾以后,可能会在财产、债权债务、子女抚养等很对问题上发生矛盾,其合法权益是根本得不到任何法律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自2024年1月1日起废止)第28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到婚姻登记复婚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自2024年1月1日起废止)第28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