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合同编规定的违约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种:
继续履行,即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义务,以实现合同目的。
采取补救措施,如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以弥补守约方损失。
赔偿损失,违约方需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
支付违约金,当事人可约定一方违约时应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定金罚则,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这些违约措施旨在保障合同的履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使各方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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