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然而,在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下,已不存在事实婚姻的概念。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法律规定,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所以,不能简单地说两个人在一起多久算事实婚姻,而是要根据具体的时间节点以及是否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等情况来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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