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探视权的规定如下:
首先,探视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可包括定期探视、短期共同生活等。比如可约定每周探视一次,每次探视时长等。
其次,探视时间应充分考虑孩子的生活、学习安排,避免对其造成过多干扰。
再者,若一方的探视行为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另一方有权向法院申请中止探视。例如存在探视时对孩子有暴力、威胁等不当行为。
最后,当出现法定情形需要变更探视权时,可通过诉讼等法定程序进行。如孩子成长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探视权的合理行使,可依法变更。总之,探视权旨在保障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与孩子的正常联系与情感交流,以利于孩子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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