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对房子享有居住权,男方通常无权擅自出售该房屋。居住权作为一种用益物权,受法律保护。若男方未经女方同意出售房屋,可能构成无权处分。
首先,女方可与男方协商,明确告知其无权出售,要求其停止相关行为。若协商无果,女方可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男方的出售行为无效,并保障自身的居住权。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及事实情况进行审理和裁决。在实际操作中,为维护自身权益,女方应妥善保存好关于居住权约定的相关证据,如离婚协议、判决书等,以便在需要时有力支持自己的主张。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