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中,对于有三个孩子的情况,通常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来进行判决。一方面,会考量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包括经济收入、住房条件、教育背景等,以确定哪一方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另一方面,也会关注孩子的意愿,若孩子有一定的辨别能力,会适当听取他们的想法。同时,还会遵循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原则,避免因离婚给孩子的心灵带来过大的创伤。一般来说,会尽量保证孩子与父母双方的亲密关系,可能会判决一方抚养两个孩子,另一方抚养一个孩子,或者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其他合理的安排。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