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时,家电家具的分割通常遵循以下原则。首先,若这些财产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的,一般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但如果双方有特殊约定,比如明确规定某件家电或家具归某一方所有,那么就应按照约定进行分割。其次,对于一些具有特定价值或纪念意义的家电家具,可根据其实际情况和双方的意愿来决定归属。例如,结婚时购买的具有纪念意义的电视,可能会更倾向于归其中一方所有,同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总之,离婚家电家具的分割需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公平合理为原则。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