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姐妹之间一般情况下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在正常的家庭关系中,抚养义务主要存在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之间。但存在特殊情形,即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也有扶养的义务。这种抚养义务并非普遍存在于兄弟姐妹之间,而是基于特定的条件和情况。具体判定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实际情形来综合确定,以平衡家庭成员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维护社会公序良俗和家庭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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