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撤诉裁定书通常说明以下几点:一是原告已主动撤回其起诉请求,表明原告对诉讼的态度发生了转变,可能是基于自身利益考量、与被告达成和解等原因而决定不再继续进行诉讼。二是法院经审查后,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准予撤诉。这意味着诉讼程序在原告的申请下暂时中止,案件不再进入后续的审理阶段。三是撤诉裁定书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各方应按照裁定书的内容履行相应义务,如原告不得再就同一诉讼请求重新起诉(有特殊规定的除外),被告也需在裁定书规定的范围内处理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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