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会在逮捕前进行一系列的侦查工作和审查程序。通常情况下,公安机关会在拘留犯罪嫌疑人后的三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
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所以,从立案到通知逮捕人,大致需要经过拘留、提请审查批准等多个环节和时间,具体时间因案件情况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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