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诈骗的立案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一般来说,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达到立案追诉标准。对于多次诈骗、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等情形,即使诈骗数额未达到三千元,也可能被立案追究刑事责任。此外,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分别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相应的量刑也会有所不同。不同地区在具体执行立案标准时,可能会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略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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