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与合作医疗是两种不同的医疗保障制度,通常情况下工伤保险不能用于报销合作医疗的费用。工伤保险主要是针对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提供医疗救治、经济补偿等保障。而合作医疗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主要用于保障农村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两者的保障范围、对象、资金来源等都有所不同,一般不能相互替代或报销。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工伤导致的医疗费用超出工伤保险范围,且符合合作医疗规定的,可能可以按规定进行部分报销,但这需要根据具体的政策和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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