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情况下,民事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通常是需要支付一定费用的。这些费用主要包括案件受理费等。案件受理费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照一定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例如,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等。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形,如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后,可能无需支付诉讼费用;或者一些涉及司法救助的案件,经法院审查批准后,也可减免部分或全部诉讼费用。所以,不能简单地说民事纠纷找法院就一定要付钱,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是否需要支付以及支付的金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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