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立案前,通常需要以下几类证据:其一,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直接证据,如合同、发票、照片等,这些证据能直接反映出事件的核心情况,具有较强的证明力。其二,相关的间接证据,例如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它们可以辅助证明案件事实,通过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来增强整个证据体系的可靠性。其三,涉及特定法律关系的证据,比如侵权案件中的侵权行为证据、合同纠纷中的违约证据等,必须与所涉法律关系紧密相关,以确保证据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总之,立案前的证据应具备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只有这样才能为后续的立案和诉讼程序提供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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