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没有经过行政复议是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并非提起行政诉讼的必经前置程序,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再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对于某些特定类型的行政行为,法律规定必须先经过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才能提起行政诉讼。例如,纳税争议等。总之,是否需要经过行政复议方可提起行政诉讼,要依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案件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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