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语境中,开庭时有证据并不一定就被视为翻供。翻供通常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庭审过程中推翻其先前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所作的供述。如果只是在开庭时提供了证据,这只是对案件事实的进一步补充和说明,不能简单地等同于翻供。然而,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开庭时明确表示之前的供述是虚假的或被逼迫作出的,而现在所提供的证据与之相矛盾,这种情况下可能会被认定为翻供。判断是否为翻供需要综合考虑诸多因素,如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出前后陈述的背景、动机等。同时,法官会依据法律规定和证据规则进行审慎判断,以确保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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