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税收的计算较为复杂,主要涉及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增值税方面,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个人所得税方面,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视其重新购房的价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税。具体计算需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税收政策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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