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拍卖房子三次流拍后,通常会采取以下处理方式:一是可以在下次拍卖时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二是经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同意,法院可以将拍卖财产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抵债金额须参照评估价确定。三是对于拍卖财产流拍后作价抵债的,应当在法院作出裁定后三十日内完成。若拍卖财产无人接受抵债,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以物抵债,法院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并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适用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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