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诈骗案的立案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一般来说,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以立案追诉。如果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且具有特定情形,如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等,即便诈骗数额未达到三千元,也可能被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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