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民事诉讼中,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应在法定的审理期限内安排开庭。具体的审理期限因案件类型不同而有所差异,如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通常在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一般在六个月内审结。如果法院无故超过法定审理期限而不开庭,可能会导致案件被上级法院督促尽快开庭,若仍长期拖延不开庭,可能会影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多久不开庭就一定会撤案,只是在一些情况下,如法院无正当理由超期未审结且严重影响当事人权益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监督或要求尽快处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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