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科是指曾经被判处过刑罚的事实,仅表明曾有过违法犯罪行为,但不一定会对后续刑罚产生直接影响。而累犯是指因犯罪被判处一定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罪犯。从加刑角度来看,前科一般不会直接导致加刑,只是在量刑时可能作为一个情节予以考虑。而累犯则会受到加重处罚,根据法律规定,一般应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相对较重的刑罚。例如,普通犯罪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而累犯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累犯制度旨在体现对多次犯罪行为的严厉打击,以维护社会的安全和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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