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仲裁委员会主要负责仲裁事务,其本身并不直接进行起诉等诉讼行为。仲裁是一种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当事人将争议提交给长沙仲裁委员会,由仲裁委员会依据相关仲裁规则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如果一方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通常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执行仲裁裁决等后续程序,但这并非起诉的概念。起诉一般是指在民事诉讼程序中,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争议进行审理和裁判。总之,长沙仲裁委员会主要进行仲裁工作,而起诉等诉讼行为通常由法院等司法机关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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