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仲裁过程中,若发现证据有所欠缺或需要进一步完善,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补充。首先,当事人应积极收集与案件相关的新证据,这些证据应与争议焦点紧密相关,具有证明力。可以从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多种形式入手,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其次,在补充证据时,要严格按照仲裁规则的要求进行,及时向仲裁庭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补充证据的理由和目的。同时,应确保补充的证据在举证期限内提交,以免影响仲裁程序的正常进行。此外,对于一些可能影响案件事实认定的重要证据,当事人应尽最大努力去获取和提供,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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