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结案证明通常需要以下材料:
一是案件相关的全部卷宗材料,包括案件的受理、调查、审理等各个阶段的文件和资料,以全面反映案件的始末及处理结果。二是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如判决书、裁定书等,它是确定案件最终结论的关键依据。三是执行相关的材料,若案件涉及执行环节,需有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等,证明执行情况及是否已执行完毕。此外,可能还需要当事人的身份证明等,以明确相关人员的身份信息。不同类型的案件在具体要求上可能会有所差异,具体需根据案件性质和相关部门的要求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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