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的上诉结果通常以书面形式告知原告。法院会将上诉裁定书或判决书等相关法律文书送达给原告的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送达方式一般包括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等。直接送达是将文书直接交给原告本人或其同住成年家属;邮寄送达则是通过邮政部门将文书寄送至原告的地址;留置送达是在原告拒绝接收文书时,将文书留在其住所,并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即视为送达。这样能确保原告及时知晓上诉结果,保障其合法权益。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