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40年产权到期后,一般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首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其次,若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对于地上建筑物及其附属物,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总之,到期后的处理方式需依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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