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法院开庭后通常在审限内下达判决书。民事案件的普通程序审限一般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简易程序审限为三个月,且不得延长。刑事案件的审限,一般情况下,适用普通程序的刑事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特殊情况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三个月;适用速裁程序的刑事案件,审理期限为十日,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具体的下判时间还需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证据收集等实际情况来确定。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