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令通常在拘留后的一定期限内下达,但具体时间并无固定标准。一般来说,公安机关在拘留犯罪嫌疑人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综上所述,逮捕令下达的时间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案件的性质、复杂程度等。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