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法院开庭后多久出判决书并没有固定的时间。民事案件通常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则因案件的复杂程度等因素而有所不同,普通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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