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参与网赌的定罪量刑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般来说,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构成开设赌场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或者参与赌博网站的经营管理,获取收益的行为,也可能被认定为赌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定罪量刑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如赌资数额、参与人数、情节严重程度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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