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与行政许可并无直接关联。仲裁是一种由双方当事人自愿将争议提交给仲裁机构进行裁决的纠纷解决方式,其依据的是仲裁协议和相关仲裁规则,旨在通过专业的仲裁员作出公正的裁决来解决争议。而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主要是对特定行为的事前审批和监管。仲裁的进行并不以获得行政许可为前提,只要双方达成仲裁协议,仲裁机构就可以受理并进行仲裁程序。同时,行政机关也不能以未取得行政许可为由否定仲裁的效力。总之,仲裁与行政许可在性质、目的和程序等方面都有明显的区别,不能将两者混为一谈。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