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的审理是有期限规定的。一般来说,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此外,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这些期限规定旨在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司法效率,确保民事纠纷能够得到及时、公正的处理。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