败诉的证据撰写需遵循一定的规范和原则。首先,应明确证据的来源,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并详细说明其获取方式及时间。其次,对证据的内容进行准确、客观的描述,避免主观臆断和夸大其词。例如,对于书证,应附上原件或清晰的复印件,并标注关键信息;对于证人证言,需注明证人的基本情况、证言的内容及可信度等。同时,要注意证据之间的关联性和逻辑性,能够相互印证或支持所主张的事实。在撰写过程中,还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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