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情况下,法院决定逮捕后,通常会在较短时间内安排开庭审理。具体的时间间隔并没有固定的标准,这取决于案件的复杂程度、司法程序的进展以及法院的工作安排等多种因素。简单的案件可能在逮捕后的一两个月内开庭,而复杂的案件可能需要数月甚至更长时间。法律规定,法院应当在受理公诉案件后的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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