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诈骗罪的最高刑罚为无期徒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具体而言,“数额特别巨大”一般指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十万元以上。然而,司法实践中对于“数额特别巨大”的认定可能会因案件具体情况而有所差异。此外,对于共同犯罪中的主犯、从犯等不同地位的犯罪人,以及具有某些法定加重情节的情况,刑罚也会相应有所调整。总之,上海诈骗罪的最高刑罚为无期徒刑,但具体量刑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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