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的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当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履行义务,或者履行的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等要求时,就构成了违约行为。违约责任的目的在于通过对违约方的制裁,促使其履行合同义务,保护守约方的合法权益。违约责任的形式主要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继续履行是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其义务;采取补救措施是针对违约行为采取的纠正措施,以弥补守约方的损失;赔偿损失则是违约方以金钱形式对守约方因违约行为所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