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传唤并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而治安传唤是公安机关为了查明案情,传唤需要传唤的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一种措施。它主要是为了调查案件而进行的,并非对人身自由的暂时性限制。治安传唤的目的是促使违法嫌疑人配合调查,并非像行政强制措施那样直接对相对人的人身或财产进行强制控制。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