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企业留置权的成立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二是债权已届清偿期;三是债权的发生与该动产有牵连关系。常见的企业留置权情形如:加工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进行加工,定作人未支付加工费,承揽人有权留置加工成果;运输合同中,承运人对托运的货物享有留置权,托运人未支付运费等相关费用的,承运人可留置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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