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被告未收到开庭通知,首先应确认通知的发送方式及途径。若通过邮寄方式,需查看邮件签收情况及是否存在地址错误等问题;若通过电子方式,要核实相关通知系统的发送记录及被告的登录信息。若确属通知未送达,被告可及时与法院联系,说明情况并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等信息,请求法院重新发送通知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同时,被告也应保留好与未收到通知相关的证据,如查询邮件记录、与法院沟通的记录等,以备后续可能的诉讼程序之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当事人有权利知悉诉讼程序的相关信息,法院也有义务确保当事人及时收到相关通知。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