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的“黄金37天”,是指在刑事拘留期间的关键时间节点。一般来说,刑事拘留的期限最长为37天。从刑事拘留开始的第一天起算,到提请批准逮捕的期限届满为止。在这37天内,公安机关等侦查机关有足够的时间进行侦查取证等工作。如果在37天内,侦查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条件,就会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如果认为不符合逮捕条件,就可能变更强制措施或者解除刑事拘留。这37天对于犯罪嫌疑人的权益保障和案件的进展都具有重要意义,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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