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进货凭证的情况下,工商部门通常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工商部门可能会要求商家说明货物的来源和采购情况,如果商家无法提供合理的解释和证据,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经营者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根据情节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所以,商家应妥善保存进货凭证等相关资料,以避免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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