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部门的受理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如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等方面的规定是否合法合规。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包括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等过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三是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确保用人单位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四是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保障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五是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防止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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