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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要约生效并不意味着合同就成立了。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然而,合同的成立需要满足多个条件,除了要约生效外,还包括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且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只有当受要约人作出有效的承诺,合同才得以成立。例如,一方发出要约,另一方在规定的期限内以明确的方式表示接受要约的全部内容,此时合同才成立。如果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那么就不再是承诺,而是新的要约,需要原要约人再次作出承诺,合同才能成立。所以,要约生效只是合同成立的一个前提条件,而非合同成立的充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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