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个人部分通常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办理退还手续。一般来说,只有在以下几种情形下才可以申请退还养老保险个人部分:一是参保人员出国定居,已办理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手续的;二是参保人员死亡,其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其个人账户余额,若继承人选择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余额的,也可视作退还养老保险个人部分;三是重复参保且结束劳动关系的,可退还重复参保期间的养老保险个人部分。需注意的是,具体的退还政策和办理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参保人员应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以了解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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