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进行预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对于开发商而言,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就预售房屋,不仅面临上述行政处罚,还可能导致购房合同无效,购房者有权要求返还已支付的购房款及利息,并可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购房人在签订购房合同前,应仔细查验开发商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确保其合法合规。若发现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而进行预售,应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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