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未持有户口本给孩子上户口时,可采取以下措施。首先,若女方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户口本,可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开具相关证明,以证明其身份及与孩子的亲属关系,如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证明等。其次,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需携带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材料,配合户籍管理部门完成户口登记手续。通过这些方式,即便女方没有户口本,也能为孩子办理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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