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地区对于汽车危险驾驶有着明确的处罚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追逐竞驶,情节恶劣;醉酒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等危险驾驶行为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同时,对于多次实施危险驾驶行为、有严重超员载客、超速行驶等情节恶劣情形的,以及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等情况,处罚将更为严厉。这些规定旨在严厉打击危险驾驶行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